湯英伸事件 | 台灣觀光指南
![湯英伸事件](https://i.imgur.com/RcTfPNf.jpg)
湯英伸(1967年7月26日-1987年5月15日),是臺灣原住民鄒族人,前阿里山鄉鄉長湯保富之子,叔公...雇主一家與幼女的行為,泯滅天良,縱使湯英伸並未成年,其惡行仍應判決死刑。
![湯英伸事件](https://i.imgur.com/RcTfPNf.jpg)
湯英伸事件是發生在1986年的台灣社會案件。鄒族原住民湯英伸因為不滿漢人雇主強迫工作,殺害雇主和其家人,之後被判處死刑,引起台灣社會對原住民議題的討論。
湯英伸事件 位置 中華民國(臺灣) 日期 1986年(民國75年)1月25日湯英伸(1967年7月26日—1987年5月15日 ),是臺灣原住民鄒族人,前阿里山鄉鄉長湯保富之子,叔公湯守仁。
湯英伸曾就讀嘉義師專,後因故休學。1986年初,為負擔家計,從阿里山鄉特富野(當時稱「吳鳳鄉」)前往臺北市謀職,他根據報紙上的西餐廳徵人廣告前往應徵,但不料該餐廳的真面目是求職介紹所,誤入求職陷阱的湯英伸被介紹到位在台北市新生北路二段一三七巷四十九號的「翔翔電腦乾洗店」工作,並且欠下了介紹費三千五百元,又遭到雇主扣留身分證,還被迫超時工作。1月25日,工作九天後,湯英伸酒後與雇主發生衝突,殺害了雇主夫妻和他們二歲大的女兒,一共三人。湯英伸犯案後前往警局投案,因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定讞。
因此案涉及原住民遭到漢族欺壓、歧視和剝削等敏感問題,而引發時任天主教花蓮教區單國璽主教為首的社會各界聲援湯英伸[1],並且向總統蔣經國請願,希望能夠「槍下留人」,但最後仍於1987年5月15日執行槍決,當年他才19歲10個月。執行槍決時他拒絕法醫為他施打麻醉藥,因為他說「自己罪有應得、所以必須接這個刑痛」。[2]
後續影響 編輯湯英伸死後,台灣原住民的權益...
法律新訊 | 台灣觀光指南
我還未成年不會判我死刑?年齡不該是犯罪的保護色 | 台灣觀光指南
死刑都是「罪證確鑿」?台灣人必知8大冤案 | 台灣觀光指南
死刑,關我啥事?三重青少年基地的死刑思辨 | 台灣觀光指南
湯英伸事件 | 台灣觀光指南
台灣最年輕死刑犯!自認罪有應得拒打麻藥各界不捨喊留人 | 台灣觀光指南
![](https://i.imgur.com/RcTfPNf.jpg)
【桃園市復興區】樂信瓦旦紀念公園 懶人包
位在羅馬公路旁的樂信瓦旦紀念公園,入口處的馬路旁有一排的懷舊照片牆,記載著樂信.瓦旦的事蹟。走進公園裡,爬上木製的眺...